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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日 星期日

Bznk必可企業募資平台的服務介紹

Bznk必可企業募資 https://www.bznk.com 共有三項主要業務:

1、應收帳款轉讓
2、企業募資
3、不動產債權


1、應收帳款轉讓(票貼):
Bznk必可與遠東商銀Bankee合作,協助中小企業將應收票據(客票)變現,不管有沒有禁背(禁止背書轉讓)皆可以在1-3天內換成現金,而且與遠東商銀的合作,有效保障交易安全性。條件僅比銀行貴一些,效率卻可以方便很多。
參考連結:https://bznk.com/financer_guide
參考新聞:https://bznk.com/articles/104

2、企業募資(新創/加盟創業):
這段服務是為了幫助不容易在銀行取得資金的行業,包含新創或者加盟創業,台灣的群眾募資很盛行,包含嘖嘖、flyingv,但是對於不是實體產品的行業(例如服務型創業、餐廳等),是很難透過群眾募資平台獲得募資,在銀行也不容易取得融資,因此Bznk必可提供這類型的創業另一種債權式募資,只要申請人把自己理念及預計可以償還條件透過Bznk必可申請,將會有專人提供協助,取得投資者支持。
參考連結:https://bznk.com/startups

3、不動產債權(抵押融資):
因為許多企業家或者個人的不動產在銀行融資後,經過幾年還款又碰到需要周轉時,很難快速從銀行獲取額度,但銀行以外又沒有適合的管道可以申請融資,不是利率太高就是不夠安全的管道,因此Bznk必可提供了媒合管道,會以估價金額的8成,扣除銀行貸款餘額,提供媒合額度可以至平台申請媒合(例如1000萬的不動產,經過一段時間的償還,銀行貸款餘額剩下600萬元,Bznk必可將提供1000萬的8成為800萬元,扣除銀行貸款餘額600萬元,給予200萬元額度申請媒合),可以得到合理且快速、安全的週轉管道。
參考連結:https://bznk.com/reality

任何融資上問題,可透過line ID: @bznk
或者mail: hello@bznk.com
與經營團隊聯繫

2020年4月24日 星期五

企業主重要的資金管道-銀行票貼

票貼的出現
許多中小企業主都會遇到一個問題-短期週轉資金不足,一般來說,發票日並不等於兌現日,在應收帳款未到期時,這段期間可能剛好需要一筆資金,手邊無足夠現金可以運用,造成資金缺口,而票貼的存在,就是來替中小企業主解決應收帳款未到期的問題。

目錄
  1. 何謂票貼?
  2. 支票貼現種類
  3. 適合的客群
  4. 票貼的限制
  5. 專有名詞
  6. 現在銀行怎麼做?

何謂票貼?

支票貼現,簡稱為票貼,也稱作墊付國內票款。依照銀行法第3條第1項第6款,銀行有提供票據貼現的服務,提供中小企業一定數量的遠期票據,以預扣利息的方法買入票據,而利息一般會依據發票人、行業別等因素決定。
也就是利用交易時的應收票據(幾個月後到期才可拿到款項的支票,又稱遠期票據),有可能在這期間剛好需要資金,形成資金缺口,這時就可以去銀行或融資公司,抵押還未到期的支票,先換成現金來應急。而銀行會收一些手續費和這幾個月的利息,拿到的金額會較票據金額低一點,其中的差額為銀行的利潤,稱為票貼息。
簡單來說,票貼就是以利息來換取減少資金缺口的時間,這種借款方式就是俗稱的「票貼」、「調現」

支票貼現種類

支票貼現種類主要分為以下三種,貼現、轉貼現以及再貼現。
1. 貼現 (持票人à銀行)
持票人將尚未到期的支票賣給貼現銀行,得以提前取得現款,台灣中小企業多利用此種方式,向銀行辦理的支票貼現。
2. 轉貼現 (銀行à銀行)
銀行以貼現購得的尚未到期的支票,再向其他商業銀行做支票轉讓,一般是商業銀行間相互拆借資金的一種方式。
3. 再貼現 (銀行à中央銀行)
貼現銀行持尚未到期的已貼現支票向中央銀行的貼現,通過轉讓支票取得中央銀行再貸款的行為。

另外,由申請票貼的對象可分為,銀行票貼、民間票貼:
1. 銀行票貼:以公司行號為主
2. 民間票貼:以個人支票貼現為主

適合的客群
擁有應收帳款票據,且希望解決資金缺口困境的企業主。

票貼的限制

一般對銀行來說,票貼的資格無過多限制,僅有下列三項規定:
1. 中小企業(公司行號)
2. 無不良信用紀錄
3. 實際交易取得的支票

專有名詞
接下來是講到票貼,常會聽到的專有名詞介紹
1. 客票?
指客戶所開的支票,銀行為避免客戶持非營業所收支票進行貼現,通常收到客票,需要求對方要附上營業所開之發票存根作為背書,否則就不能要求對方負票據的法律責任。
2. 芭樂票?
芭樂票為發票人未經本人授權同意使用偽造票據,發票人開立票據為行使詐欺行為之手段,涉偽造有價證券及其行使罪或詐欺罪。如果是一般跳票,例如銀行存款不足,則無法兌現支票,銀行會開立退票通知附在票據上。原則上,執票人可藉此支票及退票通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3. 跳票?
因為存款不足或芭樂票的緣故,使金融機構開退票通知的情況,稱為跳票。

現在銀行怎麼做?

支票正面的收受人應與背書時的姓名相同,而支票背面需簽名或蓋章,背書簽名時,以別號、綽號、藝名來簽名,若能證明為本人,均有法律效力。而公司章只要蓋有公司名稱、「營業專用」或「請領租金專用」等字樣,即有效力,不限於正式的印鑑。
以下為各位整理現今有提供票貼服務的銀行資訊。


借款額度
利率
期限
第一銀行
不超過客票金額之八成
依本行規定
不得超過180
遠東融資
官網未提供資訊
月息1%起,若大額借款,利率還可再降
360個月
台灣企銀
官網未提供資訊
依本行規定
訂約期限1年,每筆最長不得超過180
台灣銀行
官網未提供資訊
依本行規定
最長不得超過180
兆豐銀行
官網未提供資訊
依本行規定
最長不得超過180
玉山融資
5200
月息2%起,若持有第二擔保品(例如:汽車、房屋)利率可再降
官網未提供資訊
資料來源:各銀行官網
透過以上內容企業主重要的資金管道-票貼,我們已經了解票貼是什麼、誰需要票貼、票貼的種類、限制以及現在銀行票貼是怎麼運作。
而接下來要來向大家介紹BZNK的票貼模式(也稱為應收帳款轉讓)。

BZNK平台的商業模式

各位企業主對於銀行流程必定很熟悉,但對於我們的平台怎麼運作還是不太清楚吧?企業交易後平均75天後才能拿到現金,若在期間尚未拿到款項,卻有短期資金需求時,就形成資金缺口。而BZNK身為一個P2P應收帳款借貸平台,就是為了解決此問題而誕生。BZNK平台介於借款方(企業主)、投資方(社會大眾)之間,除去傳統中介者,並且幫助雙方進行媒合,滿足雙方需求。
借款方:主要針對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主,利用貼現利息來換取提早拿到資金的時間,避免造成資金缺口的問題。
投資方:只要擁有閒置資金的社會大眾,都可以透過投資來賺取貼現金額的利差。
目的是希望能夠使借貸市場提升效率、更透明化,不因銀行法規或作業流程而受限,改善民間的借貸市場,讓中小企業主有另一個便利的融資選擇,讓整體金融環境能有正面提升。

BZNK與銀行的差異

1.     超快速拿到週轉金
通過審核並上架後,最快三天內可收到資金(第一天為上架募資,當天完成募資後,投資者將在隔日24小時內匯款,第三天即可撥款給借款者。若為第一次申請,審查需要較多工作天)。超過七成用戶當天可以完成媒合、隔天撥款,體驗超高效率的金融服務。
2.     票貼可以貼幾成
一般銀行的票貼是以公司本身信用來做評估(客票做為副擔保品),且通常只貼 6~8 成,而支票兌現後,扣除貼現利息後,餘額再撥還借款人,會有兩次撥款作業,且撥款時間較長;而BZNK貼現成數高,直接扣除貼現息後一次總額貼現,並把資訊透明公布在官網,供借款方、投資方查詢。
3.     較無制式化規範
BZNK平台,沒有預設立場、沒有限制產業別,利用智慧型手機,即可線上完成申請手續,如果遇到問題,可以線上與客服人員諮詢溝通,遇到特殊情況條件不足也可以再上傳補充其他資料,BZNK讓金融服務更有溫度。

BZNK申請票貼流程






票貼限制

1.     中小企業(公司行號)
2.     無不良信用紀錄
3.     實際交易取得的支票

審查須提供資料

1.     公司與支票基本資訊
2.        客票交易證明
3.        其他審查需準備資料

借款方常見問題

1.        什麼是「貼現率」?
將未來收款的應收款項提前至現在變現,所負擔的利率。
2.        票貼可以貼幾成?
一般銀行的票貼是以公司本身信用來做評估(客票做為副擔保品),且通常只貼 6~8 成,而支票兌現後,扣除貼現利息後,餘額再撥還借款人,會有兩次撥款作業。而BZNK貼現成數高,直接扣除貼現息後一次總額貼現。
3.        客票可貼多少錢?
BZNK根據發票人及出賣人的信用徵信來計算貼現利息,大約為年利率6%-12%之間。(不包含徵信費及手續費)
舉例:一張客票10萬元期間1個月,評估後以年利率9%貼現,則融資者可獲得99,250元的貼現金額。
4.        平台手續費
平台收取每筆徵信費新台幣2000元起,依票據金額及期限,於媒合成功後才從撥款金額扣除每月千分之六手續費,若手續費低於500元,則以500元計收。

若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進入Bznk必可官網的Q&A問題集

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103年度台灣企銀招考

台灣企銀今年度有一波優退
所以在明天1/14開始,招考新一波的行員徵才
共計名額有250人

菁英儲備人員

七等一級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
2.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 分(含)以上、口試達S-2+(含)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71 分(含)以上或托福(CBT)197 分(含)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BULATS)測驗ALTE Level 3(含)以上;
(5)多益(TOEIC)達750 分(含)以上;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含)以上。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均採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台北地區
20人


海外儲備人員
(須具備獨立於海外生活與工作之能力)

七等一級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外大學暨研究所畢業,且需檢附大學暨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之畢業證書;
2.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 分(含)以上、口試達S-2+(含)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71 分(含)以上或托福(CBT)197 分(含)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BULATS)測驗ALTE Level 3(含)以上;
(5)多益(TOEIC)達750 分(含)以上;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含)以上。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均採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台北地區
20人


外匯人員

六等一級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95 分(含)以上、口試達S-2(含)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47 分(含)以上或托福(CBT)137 分(含)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BULATS)測驗ALTE Level 2(含)以上;
(5)多益(TOEIC)達550 分(含)以上;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4(含)以上。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台北地區
10人


基層行員外勤人員

五等一級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已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
概要、票據法概要
*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台北地區
40人
桃、竹、苗地區
20人
中、彰、投地區
20人
雲、嘉、南地區
10人
高屏地區
10人


基層行員一般櫃台人員

五等一級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台北地區
23人
桃、竹、苗地區
15人
中、彰、投地區
20人
雲、嘉、南地區
5人


法務人員

六等一級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法律系所畢
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具律師
資格錄取者(須完成律師訓練並於
口試時提出律師證照)以七等一級
資格進用。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民法、
票據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均採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台北地區
15人


資訊人員

六等一級

以下資格擇一: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國內、外大學(含學院)商業相關系所(含商學院、管理學院、經濟系及統計系)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且修習過資訊相關課程或具程式開發經驗者。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邏輯推理、計算機概論、程式設計(以COBOL、.Net 及JAVA 程式語言為主)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綜合科目採選擇題與非選擇題混合命題

台北地區
15人


資訊人員

五等一級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邏輯推理、計算機概論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綜合科目採選擇題與非選擇題混合命題

台北地區(需視業務需要配合假日及24 小時輪值日夜班)
5人


營繕建築管理人員

七等一級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建築、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領有「電腦輔助建築製圖」乙級技術士證照。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建築設計、施工與估價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綜合科目採非選擇題命題

台北地區
1人


營繕水電空調管理人員

七等一級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電機、冷凍空調工程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領有「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乙級技術士或「冷凍空調裝修」乙級技術士證照。
1.普通科目:英文
2.綜合科目:含電氣及空調配線設計、水電估價
*普通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綜合科目採非選擇題命題

台北地區
1人

報名網址:http://www.sfi.org.tw/

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政府的政策嗎?孕婦貸款(好孕到)

最近公股銀行可能都可以看到一項新貸款方式
為了獎勵國民多生產,所以有了一個孕婦的貸款活動

只要你是孕婦或者是生產後,拿生產證明
就可以貸款最高30萬元,第一階段利率1.99%,分成三年償還
可能各家的方案有些微的差異

但是確實有的貸款方案,如果孕婦有想要貸款
或許可以考慮這種新貸款,至少比起一般信貸便宜多了

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台灣企銀悠遊聯名卡(悠遊卡)及其他銀行悠遊聯名卡優惠活動

台灣企銀悠遊聯名卡(悠遊卡)正式啟動

分為鈦金悠遊卡、悠遊普卡 兩種

目前悠遊卡幾個優惠方案
1. 凡是申請後45天內,消費滿999元,可以得到200塊全家禮券
2. 開通悠遊卡儲值加贈100塊全家禮券
3. 全台灣各地皆有餐廳及電影院,提供買一送一的服務
4. 提供超值的現金回饋,不採用紅利積點方式,一律於消費後提供高額的現金回饋
    悠遊聯名卡,更有額外的加碼現金回饋服務,於下一期帳單直接扣除回饋金

若申請的是"鈦金悠遊卡"另享有鈦金卡的相關優惠
台灣企銀網站悠遊卡介紹

悠遊聯名卡擁有自動加值服務,不用擔心搭捷運儲值或者超商消費零錢問題

將於七月份開始開放申請
台灣企銀的信用卡介紹    額度計算網頁

來信取得台灣企銀申請書及介紹(請寫上大名、地址)

mail: 119685@mail.tbb.com.tw


來介紹一下最近推出的悠遊聯名卡各銀行的優惠活動:

1. 台灣企銀
  • 核卡後45天內,消費滿999元(不含悠遊卡自動加值),贈全家禮券200元
  • 核卡後45天內,首次自動加值悠遊卡成功,贈送全家禮券100元與Pizza Hut券
  • 消費三萬塊以下現金回饋0.3%,三萬塊以上0.5%;自動加值1~2次,加碼30% 、自動加值3次以上,加碼50%現金回饋
  • 午餐、下午茶、晚餐、影城指定通路買一送一
2. 合作金庫
  • 核卡次月底前消費2999元,贈送刷卡金200元
  • 單筆刷卡金額達688元以上2筆,可於15日後至ibon換取39元早餐券乙張
  • 首次自動加值悠遊卡,贈送刷卡金100元
  • 每月自動加值一次可獲得抽獎機會一次,每卡每月回饋最高3000元
3. 彰化銀行
  • 核卡45天內,刷卡不限金額三筆,贈送麥當勞提貨券
  • 核卡45天內,首次自動加值悠遊卡,贈送刷卡金100元,前一萬名自動加值,次月再加值再贈送刷卡金50元
  • 指定影城兩人同行199元、午茶兩人同行499元
4.  永豐銀行
  • 核卡後2個月內,首刷一筆不限金額,可獲贈22杯 Hi Cafe美式咖啡
  • 核卡後2個月內,自動加值500元,贈送回饋金100元
  • 每月新增消費1999元,次月Hi cafe天天半價
  • 萊爾富指定商品買一送一,會員日滿百送50點
  • 30元回饋一點永豐紅利與一點萊爾富Hi點
  • 年底前選購物、娛樂、美食與旅遊任一通路,紅利點數三倍送,增加一個通路付費168元
5. 上海商銀
  • 核卡45天內自動加值,贈送悠遊卡加值金100元
  • 新增消費899元5筆或總額達兩萬元,贈送悠遊金100元
  • 利用EZ訂威秀電影票,每張188元
  • 核卡三個月內,新增消費滿899元、3000元、50,000元,贈送隨身碟或午餐袋及證件夾、ezding電影電子招待券、悠遊加值金500元
6. 聯邦銀行
  • (樂活悠遊聯名御璽卡)愛買、大潤發等十大量販店,消費享0.7%現金回饋;一般通路享0.5%現金回饋
  • (微風廣場悠遊聯名卡)微風廣場消費享9折優惠
  • 首次自動加值贈送200元加值金,一般消費滿額再送自動加值折抵金
7. 萬泰銀行
  •  (悠遊聯名御璽卡)新增消費5萬以下0.5%現金回饋;5萬以上1%,核卡45天內,自動加值贈送20%刷卡金(以125元為上限);9/30日前網路辦卡,核卡45天內刷滿8000元,贈送24吋亮彩旅行箱
  • (悠遊聯名鈦金商務卡)海外現金回饋1%,無上限;核卡45天內,自動加值贈送20%刷卡金(以125元為上限);9/30日前網路辦卡,核卡45天內刷滿8000元,贈送24吋亮彩旅行箱

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就學貸款規定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高級
中學法第六條之二及職業學校法第十五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條
本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下列經各級主
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一、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二、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駐外人員在國外出生之子女返國就學後尚未取得戶籍登記者,得先以居留
證及中華民國護照申請。
第 4 條
本貸款每學期辦理一次,辦理本貸款之銀行(以下簡稱承貸銀行),包括
臺灣銀行、臺北富邦商業銀行、高雄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及其他經中央主
管機關核可之銀行。
第 5 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學生申請本貸款之金額,以固定修業年限內之下列各
費為範圍:
一、學雜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二、實習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三、書籍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四、住宿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五、學生團體保險費:其金額為實際繳納者。
六、海外研修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七、生活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學生申請本貸款之金額,以修業期間之前項各費為範
圍,並以二年為限,至多得再延長二年。
第 6 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擔任保證人
;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
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第 7 條
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
    定有貸款必要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
    有二人以上就讀第三條第一項所規定之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
    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前項家庭年所得總額,依綜合所得總額計算;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生未婚者,為其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二、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申請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海外研修費貸款者,除應符合第一項規定外
,並應為中央主管機關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之獲獎學生,或學校依大學法
第二十九條及學則規定核准同時在國內外大學修讀學位之學生。
申請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生活費貸款者,應為經直轄市、縣(市)社
政主管機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第一項所定家庭年收入數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考國民住宅條例第二條第
二項授權行政院訂定之每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
準訂定。
學校應將申請人所檢附之相關資料報中央主管機關,由中央主管機關彙總
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其最近一年度之家庭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資料後
,將查調結果轉知各校。
第 8 條
本貸款自貸款日起至償還期起算之前一日止之利息負擔依下列規定辦理,
其利息負擔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每年公告之:
一、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請者:
(一)家庭年收入為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
      有貸款必要者: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二)家庭年收入逾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至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由各該
      主管機關及借款學生各負擔半額。
二、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者,由借款學生負擔全額。
本貸款自償還期起算日起之利息,除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之部分外,其餘
由借款學生負擔。
前二項各該主管機關應負擔之利息,由各該主管機關按年編列預算負擔。
第 9 條
學校應於學期註冊前,公告或通知學生申請辦理貸款之相關規定,貸款之
學生並應參加貸款常識之宣導講習,必要時,學校得於講習期間辦理貸款
常識測驗。
申請貸款之學生應依前項公告或通知,連同保證人,檢具有關文件、資料
,於註冊前向承貸銀行申請辦理貸款,並同時辦理對保。
前項申請貸款之學生於註冊時,應向學校申請暫予緩繳學雜各費。但經審
查不合格者,由學校通知其應補繳學雜各費。
學校審查學生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貸款要件後,除將學生應繳交學校之學
雜費、實習費、校內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予以扣除外,其餘書籍費、
校外住宿費或生活費,應即發放予學生。
第 10 條
申請本貸款之學生於各階段學業完成後,應依規定向承貸銀行償還貸款。
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應於各階段貸款償還期起算日前通知承貸銀行後
,依各該款規定償還貸款:
一、繼續在國內就學者,得至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償還。
二、服義務兵役者,得至服役期滿後償還。
三、參加教育實習者,得至實習期滿後償還。
四、因故退學或休學者,應於退學或休學後償還。
五、出國留學、定居或就業者,應於出國前一次償還。但成績優異,並獲
    政府考選、外國或大陸、港澳地區政府機構或學校提供留學獎助學金
    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繼續升學至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償
    還。
六、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之在學學生,於貸款期限
    屆滿後償還。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五款但書或第六款之情形,除在職專班之學生應
於學業完成即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外,其餘貸款學生應自事實完成
日後滿一年之次日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貸款學生於償還期起算日前一年度收入未達一定金額者,或持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得酌予展延一定期限後償還,或調降其貸款利率;其
一定金額、期限及貸款利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償還貸款期限為貸款一學期者,得以一年計,餘此類推。但經學生專案向
承貸銀行申請並經同意者,得以一年六個月計;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證明者,得以二年計。償還期間之利息,由學生負擔。
學生於原償還期起算日前,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而未依規定期限
通知承貸銀行,致有逾期情事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並經
其同意後,依第二項規定期限償還本息。
學生於原償還期起算日後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且未按原定期限
償還者,應先償還有各款事實前已到期之本息、違約金後,依第二項規定
期限償還未到期之本息。
第 11 條
學生或保證人未依貸款契約償還借款者,由承貸銀行依法追繳,並將資料
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揭露
至貸款完全償還為止;已償還者,由承貸銀行通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
中心註銷紀錄。
學生於開始分期償還後,其年收入未達前條第三項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
金額者,或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得向承貸銀行申請緩繳本金
,該緩繳期間每次為一年,以三次為限;學生倘有逾期情事,應先還清逾
期金額後,始得申請緩繳,緩繳期間之利息,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
學校應於學生在校時,持續宣導償還貸款之重要性,並於離校時,通知本
人及其保證人曾貸款之金額,以協助銀行防止逾期放款之產生。
第 12 條
本貸款之申貸、償還、利息核算等作業程序與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之
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中央主管機關、承貸銀行及信保基金所定之相
關規定辦理。
第 13 條
本貸款由主管機關、學校以信用保證機制,分擔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
一日起發生風險之百分之八十;其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及國防部者,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起分擔之。
前項主管機關得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信用保證及代
位清償等相關事項。
第一項百分之八十信用保證責任,分擔方式如下,並由主管機關逐年檢討
分擔之比率,編列預算支付:
一、大專院校部分,由主管機關分擔百分之七十五,學校分擔百分之五。
二、高中(職)部分,由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八十。
第 14 條
國防部為培育軍事人才所設立相當於本辦法大專校院之軍事校院,其辦理
學生就學貸款,準用本辦法規定。
前項學生應付之利息,由國防部按年編列預算負擔。
第 15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三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二月
一日施行。

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

設立公司?還是設立行號?差異比較

因設立型態不同,相關規定差異比較

差異項目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設籍課稅
法令規定
依公司法規定設立
依商業登記法規定設立
不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充其量僅可免除稅捐處之主動罰款
   
公司依法設立,無“無照營業”問題
行號依法登記,無“無照營業”問題
未完成公司行號登記,仍有被主管機關罰鍰問題
  
需按時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1、需按時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2、查定課徵
查定課徵(小規模營業人)
注:桃園比較鬆
台北比較嚴

稅賦課徵:
1、對公司本身而言,所課的營業稅及所得稅並沒有什麼不同
2、對個人,如在股份轉讓時,則有如下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表彰股東權利的是股票,而依我國法令,證券交易不課所得稅,所以祇需課證券交易稅即可(務必請銀行簽證發行才可適用);但 有限公司,表彰股東權利的是股單,股單非證券,如果有交易收入,必需併入綜合所得 稅,計徵財產交易所得


項目
行號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商行
○○企業社
○○實業社
○○有限公司
○○企業有限公司
○○實業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
本縣市不得重覆
若日後遷址至外縣市,將有可能無法保留行號名稱,將無法保障行號之權益
全國不得重覆
可完全保障公司所有之權益
全國不得重覆
可完全保障公司所有之權益
 資本額
不限
特許行業例外
不限
特許行業例外
不限 
特許行業例外
資本簽證
25萬以下資本額無庸登記及委托會計師查核簽証
25萬以上須會計師簽證
需要存款證明
需要會計師簽證
需要存款證明
需要會計師簽證
股東人數
獨資1
合夥2人以上
1人(含以上)
2人(含以上)
需外聘董事1人及監察人1
股東年齡
須滿20
負責人需滿20
其除不限
創立時股東全部須滿20
一年後股份始可轉讓
股權轉讓
不限制
獨資可變為合夥
合夥不得變為獨資
不限制
不限制
設立滿一年始可轉讓
決議文件
合夥契約書
股東同意書
任一人為董事暨負責人
成立董事會及股東會
三位董事(其一為董事長)及一位監察人
決議方式
負責人同意
全體合夥人同意
全體股東同意
按公司法規定
股東責任
獨資資本主或合伙人對行號連帶負無限清償責任。
互為連帶保証人
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
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
法律位階
屬自然人位階
屬法人位階
屬法人位階
公司登記
營利登記
盈餘分配
全部分配
於次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
於次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
節稅
因每年盈餘須分配,無法利用兩稅合一節稅
可利用兩稅合一節稅(可選擇盈餘分不分配)
可利用兩稅合一節稅(可選擇盈餘分不分配)
盈餘課徵
未分配加徵10%
未分配加徵10%
發票使用
需使用發票。符合法令規定者,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一律需使用發票。
一律需使用發票。
營業稅率
5%
5%
5%
所得稅率
17%
17%
17%
登記手續
簡單
普通
複雜

就未來的發展而言,行號形態的企業會漸漸被淘汰。
1. 資本額的設計:資本額設立的多寡到時不會影響的課稅的問題。

2.
課稅問題: 行 號屬於月營業額二十萬元以下可以申請免開統一發票(但稅捐稽徵單位不一定同意),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免開統一發票者),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每三個月要 繳交營業稅三千到五千元不等,年終須繳交約一萬多元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時,則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兩個月之營業額須依據 發票上繳稅捐稽徵單位百分之五之營業稅。所以開立發票並不一定比核定課稅要繳更多的稅。

3.
營業風險: 行 號之負責人或合夥人對於行號經營上的風險負完全責任,也就是行號經營上所產生的債務行號之負責人或合夥人要負完全責任。公司之負責人(董事長或董事)對外 必須與公司負連帶責任,特別是公司開立票據時(一般公司申請支票,銀行會要求蓋公司與負責人之大小章),若跳票時,將會影響到負責人的債信。而公司之其他 股東則僅就出資額部份負擔營運風險,若公司經營負債時也不會牽連到個人的財產。所以對於單純投資的股東,設立公司比行號更有保障。

4.
營運發展: 行 號之名稱保護僅就設立之縣市範圍,若是要開分店跨過縣市,同樣的名稱就不一定能在別的縣市用(因為可能有人在別的縣市已經申請相同名稱);公司名稱之保護 則屬於全國性,到全國各地開分公司只要到營業地主管縣市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即可,若不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則用營業處或辦事處的名義即可營業。對於事業的擴展而 言成立公司遠比行號好,特別是有加盟特性的行業。

5.
投資風險:公司設立時法律規定必須訂定公司章程(明定股權、經營者、利潤分配等)對於股東較有保障;然而合夥之行號在台灣很少人會訂定合夥契約書,如此發生爭議時對於無經營權之合夥股東較沒有保障。只要是合資的生意最好都訂定合資契約書。